丟棄老人與殺嬰

文/呂理州

 

日本自古便有丟棄老人的傳說。日本有一部在坎城影展得獎的電影「楢山節考」就是以此為主題的電影。為甚麼要丟棄老人呢?因為在古代農業社會,生產物往往不夠大家吃,沒有生產力,只消費的老人就必須結束生命,讓其他年輕人活下去。有時後稅賦太重或者農作歉收,也不得不丟棄老人。當然所謂丟棄老人,並不是把老人隨便丟到街上,而是把老人(通常是自己的父母親)揹到深山裡,然後年輕人自己回來,讓老人在山中自生自自滅。老人們覺得餓死比較痛苦,冷死比較痛快,所以一看到下雪,就說︰「太好了!太好了!」「楢山節考」裡就有這幕場景(在電影中,按照村裡規定,每個人活到70歲,就得由兒子揹到深山去等死。)。

丟棄老人的習俗其實不只限於日本,各國或多或少都有類似現象,尤其碰到戰爭,糧食不足時,首遭犧牲的就是老人和幼兒。所羅門法認為這種行為不違法,羅馬法把丟不丟棄幼兒的選擇交給父親決定。

儒家思想傳到日本後,日本人開始有敬老的觀念,可是在山間村落,丟棄老人的習俗仍舊持續,因為太貧困了。

除了丟棄老人之外,在往昔社會,另一項不人道的行為是丟棄病人。丟棄病人的原因有二,一來,生重病而無法工作的人成為家庭的負擔,所以只好丟棄。二來,日本人認為死亡會給活者帶來厄運,所以生重病快死的人,最好搬出家裡,搬到隨便哪個無人小屋去等死,不要死在家中。

除了丟棄老人、病人之外,農業社會的日本還有一個悲慘的現象——殺嬰,也就是在嬰兒出世時,立刻殺掉嬰兒。因為以前人不懂避孕,養不起孩子,只好殺掉。在「楢山節考」裡也有這種場景。殺嬰的方式有勒脖子、把東西塞滿嬰兒的嘴、把弄濕的紙塞進嬰兒的鼻腔,讓嬰兒窒息而死,或活埋。在土佐(現在的高知縣),人們還習慣在活埋的嬰兒兩腋,夾上雞的羽毛,期盼嬰兒的靈魂早一點飛到另外一個世界,這個世界不是他該來的。一般接生婆若知道生產的家庭經濟不是很寬裕,產婦在生下後,接生婆都會問如何處理嬰兒。通常女嬰比男嬰被殺的機率較高,因為男嬰長大後可以成為家庭的勞動者。

在土佐的津野山有這樣一首歌︰

「這回出生的嬰兒,如果是女孩,就把她捏死,南無阿彌陀佛。如果出生的是男孩,就讓他去私塾讀書……」

殺嬰的原因有四個。第一個原因當然是貧困。第二個原因是迷信,例如迷信嬰兒的出生日期與父母相剋,或生下龍鳳雙胞胎時,有人迷信會帶來厄運。第三個原因是孕婦的懷胎不受歡迎。例如丈夫長久出門,妻子卻懷孕,被懷疑有婚外情。或是孕婦的年齡已高,懷孕生子怕被左右鄰居嘲笑。第四個原因是藩的政策。各藩原則上都禁止殺嬰,但是柳生藩(奈良縣)卻例外,因為藩主看到人民生活困苦,反而鼓勵百姓殺嬰。殺嬰這個習俗一直持續到明治元年,日本政府下令禁止。

殺嬰主要發生在農村,都市則大多是遺棄或墮胎。墮胎一開始採用很野蠻的方法,就是用力壓迫孕婦的肚子,把胎內的嬰兒壓死,後來才有墮胎藥,不過有些墮胎藥,含有水銀,對孕婦還是很危險。(寫到這裡,不得不令人同情起昔日的女性,她們真辛苦!)至於遺棄嬰兒,1690年日本政府下令不准遺棄嬰兒,可是偷偷遺棄嬰兒者還是大有人在。有的父母把生下的嬰兒送給別人,然後交給對方一筆養育費。可是卻有些人收了嬰兒和養育費後,然後狠心地把嬰兒殺掉。1753年,官方在江戶就抓到一個這樣的男子,他用同樣的手法殺了五個嬰兒,收了五筆養育費。真是心狠手辣。

日本以前有丟棄老人和殺嬰的習俗並不代表日本人的道德特別低落就如同美國作家賽珍珠(Pearl Sydenstricker Buck或Pearl Buck  1892—1973)於名著「大地」中提到中國人在饑荒時會易子而食並不代表中國人特別野蠻這都是在農業時代人類生產力低的時代常見的現象我們很慶幸已經擺脫了那樣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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