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火車怪客到雷普利
講者/詹宏志
本文內容整理自:「擾人的閱讀經驗──追緝天才雷普利」,2010/08/04,14:00-16:00,敏隆講堂
整理/梁仕旻,標題由編輯所加
海史密斯寫的第一本小說是1950年出版的《火車怪客》。
從1942年到1946年,海史密斯替漫畫做編劇。後來她受到小說家卡波提的鼓勵或刺激,決心寫小說。完成之後,出版的過程還算順利,反應也還可以,並不是一炮而紅。後來有電影公司來接洽,提了四千美金要買電影版權,經過一番討價還價,以六千美金成交,永久買斷版權。
後來海史密斯對這點有很多抱怨,她常在寫信給朋友的時候提到這件事,抱怨這位導演非常小氣。我們知道買下版權的是希區考克,他並沒有露面,因為露面就不是這個價錢。後來這部電影的故事一拍再拍,版權一再授權,賺的都是希區考克,而不是海史密斯。
不過,這個抱怨有一點點得了便宜又賣乖。因為,一個剛出道的作家寫的沒有很紅的第一本書被大導演看上,真的是非常幸運。而且小說是在電影上演之後才紅起來,紅到海史密斯後來的任何書都變成搶手貨,而且紅到她會有一個重大的轉折,使得第一本書《火車怪客》跟第二本書《闖禍者》之間相隔頗久。
其實,在1954年的《闖禍者》之前,海史密斯在1951年已經寫完了另外一部小說──《鹽的代價》(The Price of Salt),寫的是一個女同性戀的故事。《火車怪客》改編成電影,上演之後大為成功,小說也暢銷。但問題是一個寫推理犯罪小說的作家紅了,第二本小說不是推理犯罪小說,這讓出版社很猶豫。最後海史密斯同意在1952年以筆名出版。
這本小說也非常成功,銷售超過百萬本,算是這五十年來跟同性戀文學的經典之作,讓50年代同性戀者在保守社會裡的痛苦找到出口,也讓當時的社會對同性戀有新的同情理解。一直到了1991年,海史密斯才正式承認這是她的作品。
在這四十年間,這個作品是沒有作者的,沒有人可以問這個人是誰、在哪裡,這個作者沒辦法出來接受訪問,也沒辦法為她的作品做解釋。它也從來沒有變成社會的主流,而且在美國很多的圖書館還拒絕這本書。
今天回頭看,在50年代寫《鹽的代價》,直接講出同性戀的心情,是非常不容易的。海史密斯的外在世界一帆風順,看不到任何衝突跟掙扎;可是在私人的生活中,她卻是不斷追求,不斷幻滅。在30到50年代的壓力下,她其實不是很有能力去面對自己是一個同性戀者這個事實,她也費了很大力氣希望跟男性有感情,試著追求婚姻。各位如果有機會看到描述雷普利婚禮的那一段,就知道勉強同性戀去結婚的狀況,他可以感覺到婚禮的進行,但他不是參加者,而是旁觀者。海史密斯對這個感覺有她自己的體會跟理解,她有絕頂的才氣,但她不作弊去逃避自己的掙扎和困難,而是真實去面對。這也是為什麼她的作品會感動同性戀者,因為那是真誠的,沒有剝削,沒有責備,也沒有頌揚。
後來,海史密斯就沒有再去寫犯罪推理小說以外的作品了。可是,她真的就不再碰觸同性戀的議題了嗎?其實不是,因為他後來的作品隱藏了一個自己也不是很確定、也不太願意承認的同性戀,就是雷普利。也就是說,從她最早的兩本小說所呈現的兩個面向,後來統合在另一個系列作品中了。
第一本雷普利小說寫於1955年,第五本雷普利小說完成於1991年,海史密斯在1994年過世。所以在海史密斯的寫作生涯中,雷普利一直跟她在一起。海史密斯在給親近的朋友寫信時,也署名為Tom,可見她自己是認同湯姆‧雷普利的。
海史密斯在寫完《闖禍者》之後,經歷了一個非常困難的階段,她跟女友分手,遭受重大的打擊。海史密斯開始酗酒,幾乎把所有的版稅和稿費都拿去買酒。可是這樣一個打擊激發了她的力量,於是開始醞釀成一個作品。她寫得非常快,六個月之內把完成了。所以她在筆記裡寫了一段話,她說好像是雷普利自己在寫,她只是在打字而已。
這部小說就是The Talented Mr. Ripley,在1955年出版,這是第一本引進台灣來的雷普利系列小說,當時翻作《聰明的瑞普利先生》。其實不管叫《天才雷普利》或《聰明的瑞普利先生》,我都不是很滿意,都覺得不是很對。因為talented這個字是表示他別有天賦,這是一種性格,跟聰明、天才是沒有關係的,是特殊的才藝。
假如海史密斯只寫了《火車怪客》和《闖禍者》,她仍然會是小說史上一個重要人物。這兩本小說都是情節非常奇特、詭異的推理小說,光憑那個創意就不得了,在歷史上一定有一席之地。可是《天才雷普利》問世之後,海史密斯把推理小說帶到一個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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