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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子百家大解讀》君王論

文/周非(歷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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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得高貴,死得窩囊

韓非是先秦諸子中出身最為高貴的人,他是戰國末期的韓國王室公子。

韓非年少時,曾在荀子門下學習,後來的秦國丞相李斯,是他的同學之一。他喜愛「刑名法術之學」,文章出眾、見解深刻,可惜口吃而不擅言語。當時的韓國,朝政腐敗、積貧積弱,他多次上書韓王,希望實施法制、重用賢能、訓練軍隊,結果,不僅韓王不採納他們的建議,一些「邪枉之臣」還排擠他。韓非只得退而著書,寫出了〈孤憤〉、〈說難〉、〈五蠹〉、〈內外儲〉、〈說林〉等洋洋十萬餘言著作。韓非的書流傳到秦國,秦王嬴政讀後,大為贊服,感歎道:「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於是,陳兵威逼韓王交出韓非。韓非到秦國後,卻未受重用,反而遭人陷害,被投進監獄,不久即被毒死。

至今,學術界多數人認為,陷害他的人是他的同學李斯,也有人認為,是秦王另一個叫姚賈的謀士。讓人感到詫異的是,韓非曾寫過兩篇文章,也是《韓非子》裡的名篇,叫〈說難〉、〈難言〉,內容主要講遊說君主、與君主談話的種種困難。其中,他條分縷析地提出了四十七條「難」,比如,你要是說淺了,君主會看不起你;說深了,他又聽不懂;說不中他心裡的陰謀,他就不想理你;說中他心中的陰謀,他又要防備你──讓君主防備你,你可就得要小心你的小命了呀;你的謀略超不過他現在的大臣,你自然沒什麼戲;你超過他現在的重臣,那你可就有了遭受別人陷害的危險了,如此等等。可是,就是這麼一位考慮特別周全的人,未「說」之前又已經被君主喜歡上的人,偏偏既未取得功名、又未來得及實施自己的思想,就被人不明不白地害死了。所以,我們說,韓非子死得很窩囊!

韓非子死的那一年,離秦王統一天下,只有二十二年;距離秦王大舉興兵吞併六國,只有七年。據說,他死時約四十五歲左右。以韓非子之才,如果不是生得高貴,則不會捲進權力中心,死於非命;如果不是死得窩囊,他至少可以像他的老師荀子一樣,成為一代學術大師,活到七、八十歲。如果是這樣,則韓非不僅能看到嬴政運用他的學術當上中國第一位皇帝;而且還會看到在他理論基礎上建立的這個暴政的垮臺。如果是這樣,晚年的韓非子,說不定要說一聲「吾道非也」!

韓非死了,但他的書卻傳下來了。如今我們看到的《韓非子》一書,共五十五篇,經學術界一再考證,認為除了首篇是偽作外,其他絕大部分是韓非的原創。

韓非子的理論,很有意思:他的出發點本來是為了富國強兵,而他認為,富國強兵只有實行法治,於是乎,他就開始論述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當他發現,法治必須由君主來推行時,就開始為君主謀劃,如何穩固君位、如何強化君權,這些,就是所謂權術。於是乎,關於權術的謀劃,成了《韓非子》一書的主要內容。再接著,權術又延伸到法制,即制定一些什麼樣內容的「法」來鞏固君位、強化君權,這樣,韓非就提出了要實行政治獨裁、經濟集權、文化專制之「法」,因為只有這樣的「法」,再加上前面的「術」,就使得君主權位穩如山、權力大如天了。

正因為如此,《韓非子》一書,表面上是講富國強兵之道,初讀上去,以為是談法治,而一究其實質,竟然全是「為君主謀」。想來,當年嬴政看後所激賞的,應該正是這一點!

為此,我們可以為《韓非子》學術思想下個定義:

韓非以老子的「道」、荀子的「人性惡」為哲學基石,運用「刑名之學」,整合了商鞅、李悝之「法」、申不害之「術」和慎到之「勢」,形成了一個以穩固君主權位、強化君主權力、增強君主權術為核心的法治思想體系。

也正因為這樣,我們完全可以把《韓非子》稱做《君王論》。對比西方,這部「中國式君王論」,為帝制提供的理論更為周密,為君主個人設想的權術更為周到,為獨裁、集權、專制提供的方略更為周全。

 

推崇君主專制

韓非子回顧人類發展,認定「當今之世」是一個「爭於力」的時代,所以,國強是主要目標,而要達到國強這個目標,必須實行君主專制體制,因為這樣,才能利用強權,調動所有的人力、物力、財力去實現強國這個目標。所以,關於君主專制,他提出兩個觀點,第一,必須要有君主;第二,君主必須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他說: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

國之所以強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權也。

 

君主專制,是韓非子學術思想的出發點,也是歸結點。

韓非子的這些言論,與馬基維利《君王論》裡的話,如出一轍:

 

  建立任何一類制度的唯一辦法……是成立一個君主政府,因為那裡的人民的道德如此徹底敗壞,以致法律無力去約束他們,這就有必要由一位皇族去建立具有完全的與絕對的某種最高權力,這個最高權力像野馬口中帶上「口嚼」,才可以羈勒住它那過分的野心和嚴重的道德敗壞。

 

「人性惡」是法治的哲學基石

韓非子繼承了他老師荀子的人性惡觀點,認為所有的人都「好利惡害」,人的一切行為,都是「計算(利害)之心」使然。為此,他舉了一些極端的例子:

例子一:做馬車的人想要他人富貴,做棺材的人希望他人早死。這不是因為前者人好而後者人壞。別人不富貴則馬車賣不出去,別人不死則棺材售不出去,這絕不是因為恨人,而是人死了他可以得利。

例子二:醫生善於吮吸他人的傷口,嘴裡含著鮮血,並非因為他覺得骨肉有什麼新鮮,而是為了個「利」字。

例子三:父母對兒女,生男孩則慶賀,生女孩則將其殺掉,這是出於對將來利益的計算,而不是什麼親疏之情使然的。

也就是說,天下一切道德、喜愛、親情,其實都是「計算利害之心」,由此,他得出一個結論:臣下對君主的忠心,完全來自君主給臣下的爵祿。當然,下一個結論就是,君主對臣下,也就只有賞、罰二道了。

關於人為什麼是「好利惡害」,在荀子的基礎上,韓非子還有更深一步的理論論述。他說:

 

  人無毛羽,不衣則不犯寒。上不屬天而下不著地,以腸胃為根本,不食則不能活。是以不免於欲利之心。

 

原來,一切都是出自人的本能!

正是因為「人性惡」,並且,在「當今之世」已經惡到了極致,所以,韓非子認為,用禮義道德去教化改造根本無濟於事,最有效的方式只能是用「利」與「害」去誘導壓制。利就是賞賜,害就是刑罰。因此,他說: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所以,他給君主出的治國方法,就是對有利於君權行為的人賞,對危害君權行為的人罰,韓非子將此治國方式稱為刑、德「二柄」,並認為此乃君主維護其專制統治最為基本,也最為的效的手段。他說:

 

  明主之所導致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為人臣者畏誅罰而利慶賞,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則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也。

 

賞哪些、罰哪些,如何賞、如何罰,就是法制。運用法制,就是法治。

韓非子對法治推崇備至。他說:

 

法,所以為國也,而輕之,則功不立,名不成。

 

法治的哲學基石,就是「人性惡」。

(摘自《諸子百家大解讀‧第九篇為帝王謀 為功名謀‧第3章君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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