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鏡像的平行宇宙 

──看完《胡士托風波》試片  2

 


李安拍《胡士托風波》,對原著做的最大的改編,就是加入由Emile Hirsch飾演的Billy這個角色。Emile Hirsch曾擔綱演出《阿拉斯加之死》,在《胡士托風波》中則是演一個從越戰戰場上歸來的大兵,成天穿著邋遢的草綠服,在小鎮上晃蕩。

        Billy這個角色在電影裡頭的功能,是呈現原著中幾乎完全不碰觸的時代氛圍。這純粹是個選擇的問題。泰柏的原著完全從個人經驗出發,因此能另闢蹊徑,來談一個已經很難談出新意的話題。在《胡士托風波》書中,嗅不到越戰的硝煙,也感受不到阿姆斯壯登月的興奮與期待,只因為這些事情對於泰柏當時的處境不具意義──他當時只苦惱於如何面對自己的性傾向,還有摩納哥旅館這該死的錢坑。什麼越戰、登陸月球,全跟他沒關連。甚至,泰柏當初聯絡音樂節主辦單位時,也不是基於對文化藝術的愛好,他看到的是一個賺錢的機會,挽救那個他已經救不了的賠錢旅館。

 


        李安在電影裡頭,卻想把作者沒談的東西拉出來。影片一開始,從泰柏的媽忙裡偷閒轉電視,觀眾就知道當時越戰和登月的狀況。比利這個原著所沒有的角色,更是時時提醒觀眾,這邊在「愛與和平」,但是隔著太平洋的那一邊,卻是天天都有人死於戰火。

        這個角色的妙處在於,他是跟泰柏的對立面,但又與他平行。泰柏處在貝瑟爾小鎮,顯得格格不入。他是週一到週五活躍於紐約的設計師(雖然電影裡頭感覺不出來),只有週末才到這鳥不拉屎的地方幫爸媽整理旅館,他不屬於這個地方。Billy也是如此,他的「病」甚至更嚴重,他在越南待不下去,回到美國也不適應。Billy如果再強壯點,參加完胡士托就可以在頭上綁個布條,去當《第一滴血》的藍波了。但至少在1969年8月,他哪裡也去不了,就這麼卡在白湖。

        但是,胡士托音樂節成為泰柏的救星,也成為Billy的救贖。節慶,是庸俗平凡的日常生活的「例外」。在「正常」的日常生活中顯得異常的Billy,在音樂節期間反而顯得「正常」。法國社會學家Lefebvre曾提出以節慶的這種例外性來瞄準資本主義,作為革命的動員模式。

李安當然對那個年代有所嚮往,但是我想他也看到了受到「搖滾理想」洗禮的那一代,在八○年代之後的迷惘、收編、馴服,甚至墮落。因此他不會用單純而天真的手法來處理胡士托「三天的愛與和平」。在電影中,鏡頭取了面帶興奮來參加音樂節的人潮,但也捕捉了曲終人散,疲憊離去的身影,還有那原本綠草如茵,此時卻是處處泥濘不堪、垃圾滿坑滿谷的農場,給我的驚悚,不下於《戰地琴人》中殘破的華沙。

「三天的愛與和平」,是充滿暴戾與殺戮的六○、七○年代的例外。為了營造這例外,事後的善後讓幾個合夥辦胡士托的人對簿公堂。愛與和平哪裡去了?在電影快結束的時候,泰柏問他老爸,他是怎麼跟他媽這種人維持四十年的婚姻?泰柏他爸說:because I love her。答案好簡單,也好老套,好芭樂。但是,Goodman的表演太好,讓這成為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而不是(應該)花了很多錢和心力還原出來的音樂節現場。

因為愛,所以泰柏的爸媽度過了「四十年的愛與和平」。爭吵也好,貧窮度日也好,最後回頭一看,都是好的,都是和平的。烏托邦不是一個客觀的存在,而是信念的問題,也因為涉及到信念,所以不可能是日常生活的例外。

我相信李安,還有所有自認服贗搖滾精神的人一定會同意泰柏在《胡士托風波》最後一章所說的話,這也是書名的由來:

 

But in my heart I knew that wherever I went and whatever I didI’d be taking Woodstock with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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